2026年第1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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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录 本期封面 出版日期:2026-01-28
  

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业绿色发展耦合协调时空演化
  刘鹏凌,卢桐伟,王曹哲  2026(1):1-14
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转型期,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业绿色发展的耦合协调关系对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2011—2022年中国30个省份和地区的面板数据为基础,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评价体系和农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运用熵值法、耦合协调模型及多维度面板回归模型,对两者的耦合协调时空分异特征及影响因素展开研究。研究发现:在时间维度上,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整体呈波动增长态势,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先升后降,两者耦合度始终处于高位,但耦合协调度仍有提升空间;在空间维度上,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呈现东中西梯度差异,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表现为西部较高、东部分化、中部滞后、东北地区较高但波动下降,东部、东北地区耦合协调度处于初级协调阶段,中西部处于勉强协调阶段。影响因素方面,四大变量对不同区域耦合协调度影响差异显著:土地流转对东中部及全国正向显著、西部负向显著、东北地区负向不显著;产业结构仅中部正向显著;经济水平中部正向显著、东部负向显著;城镇化率对全国及中西北正向显著、东部不显著。建议立足区域异质性,精准匹配各地资源禀赋,强化土地流转与产业结构协同驱动,兼顾经济与城镇化支撑、完善政策体系,为二者协调共进提供理论支撑。
  摘要[39]  PDF 6.02 M[51]
耐心资本助推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动因、 功能检视与行动路径
  李长健,商守闯  2026(1):15-24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发展现代农业是突破农业高质量发展瓶颈的关键举措,是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然而,现代农业由于其自身的高风险、长周期、重资本的特性,其发展面临着长期资本需求与现有金融供给短视化之间的结构性错配问题,而耐心资本恰好重视长期回报并且具有较高的风险耐受性,为摆脱现代农业金融供给困境提供了新方案。耐心资本能够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新资本""新动力""新支点"与"新保障",可以弥补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缺口,驱动农业技术创新,构建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基于耐心资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多种功能,建议从顶层设计、市场机制疏通、风险分担机制构建与利益共享模式完善四个维度协同推进,形成引导耐心资本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四位一体"的行动方案,促进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摘要[28]  PDF 1.21 M[29]

共同富裕

失地对农户减贫韧性的影响研究:基于土地征收视角
  高莉莉,赵诺,胡联  2026(1):25-39
失地会降低农户自身减贫韧性,加剧农民返贫致贫风险。202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必须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强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健全农村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基于CFPS2014—2022年数据实证检验失地对农户减贫韧性的影响,结果表明,失去土地的农户减贫韧性显著降低。在作用机制上,社会资本减少以及对农民自身生活满意度降低使得失地农民减贫韧性降低。建议通过以下措施解决失地农民发展脆弱性问题,防止农民因失去土地而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筑牢权益保障根基;构建多层次就业扶持体系,强化 "双资本" 积累;提升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保障体系,兜底民生风险。
  摘要[22]  PDF 1.31 M[27]
数字化改革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与实现路径
  罗诚,胡伟斌,鄢贞  2026(1):40-51
数字技术正在全球范围内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重塑经济与社会发展格局。在此背景下,数字化改革不仅是对数字时代的积极响应,更成为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然而,当前关于数字化改革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与实现路径尚不明晰。研究表明,数字化改革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在内涵上契合、在路径上相通、在价值上统一,能够通过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重塑人力资本新价值、完善公共服务新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新效能以及构建城乡融合新格局,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基于此,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深化乡村数字治理、持续打造数字社会三个维度,提出数字化改革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
  摘要[40]  PDF 1.51 M[44]

农业农村改革

有机肥价格补贴的"补贴锁定"与"亲富"效应——基于陕西省苹果试点县的实证研究
  方萍萍,马一鸣,林光华  2026(1):52-64
现有关于有机肥替代化肥政策的评估多聚焦于环境效应,对财政支出成本与分配公平关注不足,导致评估维度失衡。结合补贴归属曲线与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PSM-DID)方法,识别并评估有机肥价格补贴的分配效应。结果表明:政策存在显著的"补贴锁定"效应,初始商品有机肥投入强度前30%的农户群体呈现刚性需求特征,补贴资金转化为超额收益,而未带来有机肥投入量的显著追加,形成财政资源的效率耗损;补贴分配呈现"亲富型"结构特征,收入最高的10%农户获得了25.78%的补贴份额,显著高于收入最低10%农户所获得7.02%的补贴份额,显示政策存在垂直公平缺口;增收效应呈现异质性,补贴显著提高非农收入,而对农业收入的促进主要集中在初始有机肥投入强度较低的农户。这表明,补贴政策在低禀赋农户中触发生产改善更有效,并与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的进程相吻合。据此,从政策优化角度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对高投入农户实行补贴退坡;二是对低投入农户实施"补贴+培训"协同;三是健全质量标准和优质优价机制。
  摘要[28]  PDF 4.28 M[32]
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的影响
  佟大建,李茹月,彭程程  2026(1):65-80
高质量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大数据赋能公共服务可为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提供新动力。基于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以地方政府网站绩效衡量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水平,实证检验其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的影响。结果显示,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能显著促进就业质量提升,且通过多重稳健性检验。其作用机制体现为: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降低城镇求职成本、保障社会治理参与权益。异质性分析表明,该促进效应对新生代、高学历、居留意愿较强群体,以及重点城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数字经济与数字化水平较高地区更为突出。研究得到如下启示:加强数字中国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完善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的功能架构;提高非重点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从而增强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的促进作用。
  摘要[22]  PDF 1.26 M[22]
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规范水平对其综合绩效的影响研究——以芜湖市111家合作社为例
  韩玉刚,张青云,叶雷,聂雅婷,朱芬华  2026(1):81-96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乡村地域重要的市场主体,厘清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规范水平对其综合绩效的影响,对其高质量发展以及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梳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规范与绩效间关系,构建治理规范和绩效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利用芜湖市1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地调研数据,使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探究合作社治理规范对其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治理规范水平对合作社绩效产生显著正向影响;组织结构规范、盈余分配规范和生产经营服务规范对合作社经济绩效、社会绩效、生态绩效及综合绩效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而民主管理规范对经济绩效、社会绩效、生态绩效及综合绩效的影响都不显著;品牌建设对治理规范和合作社绩效发挥部分中介效应。以上实证结论均具有良好的稳健性。基于此,政府部门应从外部环境优化角度,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有效管理并进行品牌建设;合作社内部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民主决策机制、盈余分配制度、有效监督机制等,提升规范化运营效率,从而推动合作社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其综合绩效全面提升。
  摘要[26]  PDF 1.29 M[28]

农村政治与农村社会

“放得活”又"管得住":政府作为边界与农民工创业集群成长
  操家齐,郑佳俊  2026(1):97-109
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作为新兴重要市场主体的农民工创业集群的发展对于振兴县域经济、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创业集群成长与政府作为密不可分,应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利于创业集群成长。政府介入限度是影响农民工创业集群发展的关键变量。基于16个农民工创业集群案例,运用fsQCA方法和组态思维,研究发现:高农民工创业集群发展度对应三种政府介入限度,一是自主型,二是驱动型,三是兼顾型。每种组态都有各自的核心条件和边缘条件,适用于农民工创业集群发展的不同阶段,并具有不同的功能。为推动创业集群高质量发展,面对不同类型的农民工创业集群,政府应施以差异化的介入策略。
  摘要[24]  PDF 1.31 M[28]
“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基于新时代 "枫桥经验"的乡村治安共同体研究
  李砚忠,刘媛  2026(1):110-118
社会治安是国家和地区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乡村治安作为基层社会治安的基础和前沿,是筑牢国家治理根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节点。基于"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视角,构建"制度—权力—技术"系统性分析框架,对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质性分析,从而提出构建乡村治安共同体,优化乡村治安治理结构,夯实平安乡村建设根基。乡村治安共同体的形成有赖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规范的韧性契合、国家权力与社会资本的有机协同、信息技术与治安实践的有效耦合。其形成不仅是对传统警政观念的超越,更使得治安治理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嬗变,激活乡村治安内生动力以实现"治安社会化、社会治安化",进而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有效应对乡村振兴进程中浮现的社会风险问题。
  摘要[26]  PDF 1.29 M[30]

农业农村法制研究

耕地保护视域下田长制立法研究
  王亚萍  2026(1):119-129
田长制是党政负责人主导的耕地保护制度,其作为新时代耕地保护工作的制度创新,在地方耕地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耕地保护的现实情况,梳理并检视既有的田长制立法文件发现,一方面我国田长制立法存在法律层级较低、法律内容强制性色彩较弱、田长职责配置不明等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则可经现实考察和学理反思,总结提炼出以扎实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强化耕地行政保护为功能、以明确细化田长职责为基础的理论共识。未来,田长制立法工作需要以上述理论共识为理论基底,协调管制与政策两种立法模式,协力推动地方工作;构建横纵联动的工作组织体系,实现耕地保护工作全覆盖;配置宽严相济的责任考核制度,充分调动田长工作的积极性和灵活性。
  摘要[26]  PDF 1.54 M[21]
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实现的试点探索与制度构建——以广东省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主要考察对象
  孙聪聪,邓刘燕  2026(1):130-140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广东省试点地区从强化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民主管理、分类推进宅基地有偿使用、探索建立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等方面对宅基地所有权实现进行实践探索。当前,宅基地所有权实现面临民主管理运行不畅、有偿使用费收取混乱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运行效果不佳等实践困境。在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相关立法中,应当有效区分宅基地的所有权能与管理权限,合理区隔合法的有偿使用与违法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分类建立增值分配收益制度,以建立并优化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行使机制和实现路径,最大程度发挥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居住权益、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的功能效用。
  摘要[27]  PDF 1.21 M[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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